缴费比例
改革前:锦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%,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%
改革后: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%降低至2%,单位部分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%降至1%,职工个人部分费率不变。
失业保险缴费基数:
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费,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%的,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缴费;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缴费,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,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。
单位代缴
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,非个人缴费。
按月缴交,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缴费地点
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(和平路)
地址:锦州市创业孵化基地附近
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松山新区市府路72号
电话:(0416)3885376
锦州市太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(凌西大街)
地址:太和医院南行220米
电话:(0416)5178237